請教一下大神們!這台機車老是停在轉彎處妨礙車子轉彎進去地下室的視線!變得我們需要有點跨線去避開這台摩托車開進地下室!想請教一下有無違規事實可以以A4紙貼上敬告請勿再這樣停放於此處!Ps:個人猜想會這樣停以為是白線的關係🧐
DreadRiver13 wrote:請教一下大神們!這...(恕刪) 不管有沒有違規,如果真的妨礙視線的話,先去跟大樓管理員或是里長說說看吧,個人也很討厭那種在路口或巷口轉角停車的,尤其是停那種車身比較高的大車(卡車或廂型車、休旅車等等),整個視野都被遮住,很容易出車禍。
DreadRiver13 wrote:請教一下大神們!這...(恕刪) 參考看看第 56 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