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警察羈押或護送出庭的問題

代朋友發問....朋友今天遇到的問題

她本身有申請家暴保護令,施暴者是她爸爸,他爸爸有憂鬱症及酒癮(不確定還有什麼)

前幾星期她爸爸違反保護令又酗酒,地檢署只是問一問話就把他釋放了...好像連2次吧

回來又繼續酗酒,之後警察建議先送他到精神科住急性病房(不需要有家屬顧)

之後開庭如果她跟她爸爸都要出庭...要怎麼請警察送她爸爸去呢?

她怕單獨只有跟她爸爸在同一台車有危險,詢問警察局說需要有公文才可以。

只是流程要怎麼弄呢......我也不清楚,有了解這方面的大大嗎?

先感恩....


題外話:真的覺得保護令對受害者很不公平......
施暴者問一問話就回來了,那對受害者不是更加危險嗎?唉...
2019-05-07 18: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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