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遇到了一個屋頂修繕的問題想請問大家1.修繕面積未達樓地板面積的1/2以上(約3-4坪),需要向市政府申報嗎?2.請師父施工之前,是否可請師父白紙黑字詳述其施工建材報價及施工方法?不知道有沒有從事相關行業的師父可以回答,如果有對工程有意可以pm給小弟小弟住基隆市
很久沒有接觸建築界,一些建築法規也忘的差不多囉(這幾年都在搞土木);沒關係,那就用保守一點的說法唄.1.尊駕如果在原址上未增減建物,而是以修繕之名義進行維修是無須報備;唯獨需搞定鄰居因施工噪音而引起不必要之麻煩.2.現在發包工程幾乎都需報價單,報價單內容取決於施工圖及數量.所以內容應包含:a.施工項目及說明b.數量c.單價d.複價當然以上為預估值,但完工金額應盡量不超出總金額之一成.ps:如果閣下找的是那種"土包仔"那就不用理會上述之第2項.再者現今原物料價格上揚,現在搞實非不智;還是晚些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