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繁衍至今
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
通常來說
人類尤其是男性
生理上對繁衍的行為(性交)渴望會特別強烈
這是一種生物的天性
也是因為這種天性
人類才能發展至今70億人口
而文化上
包括中華文化等
會有「傳宗接代」的觀念
所以罵人
會罵你絕子絕孫
詛咒你無後
文化上認為這是很可怕的
小弟我小時候也受其影響
認為人生
就是長大一定要找一個老婆
跟她生小孩
而如今我仔細思考
我也不知無後有什麼好可怕的
為什麼要讓我家血脈一直傳下去
除此之外
我們也認為世界末日、人類滅亡之類的很可怕
如今小弟我仔細思考
也不知道可怕在哪裡
各位認為
人類一直繁衍、存續
是否有其意義?
還是其實就只是生物本能
根本不具有意義?
tennebrae wrote:
楼主想安乐死我个人...(恕刪)
雖然你表面上說我想安樂死你沒有意見
但你已經帶入了延續生命的價值觀
認為想活著的人比想死的人重要
從你說安樂死占據醫療人員時間
這些時間他們可以幫助想活的人
這樣很自私
就能看出
反過來說
想活的人占據醫療人員時間
這些時間醫療人員可以幫助想安樂死的人
他們自私不自私?
莫說自私
想死、想活都自私
大家都自私
沒有人不自私
你已經認定想活優於想死
而人類現今70億人
我當然無法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我本文中亦無說我確定所有人都這樣想
不知閣下您「楼主确定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吗?」這問題從何而來
我的子孫來到這個世界後
是不是會覺得人生沒有意義我當然無從保證
但請問
我的子孫是誰?
他們有多少人?
存在都不存在的〝人〞
談何權利呢?
如果我不繁衍是剝奪我子孫的權利
那請問我該繁衍多少子孫才不算剝奪了〝他們〞的權利?
〝他們〞究竟有多少人?
而為了讓他們有思考這個問題的機會、權利
我就會因而產生必須創造他們出來的義務嗎?
因為存在都不存在的〝人〞
我有了義務?
我有了債?
我欠了他們?
而如果他們認為人生無意義
我決定了他們來到這個世界
而非他們自主選擇(不可能有辦法讓他們自主選擇)
那我不是造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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