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_IC wrote:請問...原老家是五樓公寓四樓, 五樓是套房隔間出租因轉手多次 屋主已不可考現今發現 五樓管線漏水在找不到屋主情況下如何申請調解呢??感恩!! 既然有出租應該可以找房客問一下現在的房東連絡方式吧
WANG_IC wrote:生活作息 所以找不到屋主... 遇不到房客留紙條沒用...(恕刪) 屋主...你知道網路可以查地籍資料吧,用中華電信好像是一張10元就可以知道五樓的所有權人是誰,就是原屋主留紙條沒人理你去郵局寄一張存證信函給屋主,說再不出面處理就直接提告.....(存證信函不是必要,只是通知而已,讓屋主確實知道有這件事,沒存證信函也是可以直接告他)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