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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網路世界與十年前的網路世界差真多....

記得以前我國三開始接觸網路時,
是玩石器時代開始,150點兩天就沒了,
在論壇上,常常會有筆戰(當然現在也有),

以前可以隨心所欲吵架罵人,
吵完網路關掉,心情就平復下來,

可是現在呢?
隨便講幾句話就有人CTRL+V,根據法律309條公然汙辱罪.........
講話都變的要小心翼翼,
一點都沒有以前的感覺了,

雖然美其名是法律健全,
但是也變的綁手綁腳。

真是時代進步~~什麼都不一樣了
2008-04-03 13: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網路世界
因為現在跟以前的網路規模大不相同了
以前罵一罵可能就只有這個小圈子知道
現在罵一罵搞不好隔天會上網路新聞版面
立法有其必要性
我想再過幾年像類似這種對過往的抱怨文也要開始ctrl+v

在網上的心情blog留jg等都可以收到存證信函了吧

tsaichisheng wrote:
可是現在呢?
隨便講幾句話就有人CTRL+V,根據法律309條公然汙辱罪.........
講話都變的要小心翼翼,
一點都沒有以前的感覺了,

時代是進步的
法一直都在,只是以前年輕,加上多數人不熟習法律,也沒有管道了解

了解法律,可以對自己保護,也對事情多尊重


總不能討論不合就以謾罵的方式發洩吧,
這樣不會有幫助

有時候,網路上吵來吵去都是小事,
真的要用到法律,那是勞民傷財的,
但不代表別人不會以法律的方式請求自己的權益

法律並不保障特定人,是保障所有的人,
但是不懂法的人,很可能觸法而不自知,或是權益受損也不懂要求伸張

所以才會有一句話
"法律不是保障好人,而是保障懂法的人"

好人壞人,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的,
多多理性的討論,互相尊重彼此的想法,就不需要走到那一步了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呵呵呵
有那麽嚴重嗎?

不過10年前
速度真的好慢

人本來就要為自己言行負責

雖說現在已經有點濫用法律的感覺就是

johnjohn0616 wrote:
不過10年前速度真的好慢

+1
十年前 好慢好貴
當初真是太傻太天真
johnjohn0616 wrote:
呵呵呵有那麽嚴重嗎?...(恕刪)

對阿~而且網咖好貴...一小時八十五....

在後在網咖玩怒火@@~
我覺得人變多了,舊人還在,新人一直來
人多摩擦自然就多....
另外就是檔案容量大增啦,以前看幾10k的圖就很棒啦
現在圖都幾M的...
因為現在小白比較多.

以前會打筆戰 都是要很有料 有實力 本身真的要有點水準,

電腦知識都是有一定程度的

現在 阿貓阿狗都會上網.

tsaichisheng wrote:
記得以前我國三開始接...(恕刪)

哈哈 老大找到同好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4&t=569965&last=5557916
我這篇的回文就是在講以前
網咖一分鐘一塊 再加上飲料低消
坐一個下午要四五百
石器有夠坑的
我那時後開五個帳號自己組隊練
一天光點數卡就四五百塊
點數也不知道怎麼扣的
有時後扣的多 有時後扣的少
然後點數扣完時 不要下線 可以一直玩到斷線
不過那時後伺服器不穩常常斷線
每天上線都在洗錢洗寵物 合成 再來洗道具
自己搞回朔 用外掛傳送大量封包讓伺服器斷線
然後回朔洗裝備
最先上的網站是奇摩 番薯藤
聊天室是蟲蟲
還有嘟x 從1996年陪我渡過12個年頭
唉 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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