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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請支持設立「法律問題」專版

各位好:

多年來Mobile01是我上網必先連結的網佔之一,因為本人認同Mobile01的運作與整體素質,也以第三人的角度見證了網站的興起。當Mobile01的規模已經在科技與IT產業下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時,希望可以對站上的網友提供更多的服務。在此,向各位表達本人希望可以成立「法律問題」專版...

目前在各個子討論版中,常可以見到網友有許多法律相關問題
包括:
1.拍賣買到瑕疵品,賣家不給我退換...
2.我在拍賣上面被詐騙了...
3.買屋、租屋糾紛...
4.買車、交車時的糾紛...
5.分手了,男朋友向我要回物品跟金錢...
6.我懷孕了,該怎樣讓他願意負責...

[前言]
如果發文的網友想要獲得法律資訊的話,在專業精密分工的子討論版下面,具備法律常識或是法律背景的網友恐怕沒有辦法瀏覽到這篇文章。在此狀況下,版上回覆可能會是熱心的網友分享親身經驗、網友站在同情的角度去譴責對方、或者提供一些看似偏方的手段(也許有效、也許狀況會更糟)。在目前法律疑問文章多半在「閒聊與趣味」專版中發文的狀況下,法律問題的熱門度似乎還是被其他「相對有趣」的話題給掩沒過去了,當然在此並非讚頌法律問題應該獲得更多注目,而是多關心法律問題將可以對更多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提供更多的保障,對於面臨相同問題的人,也可以透過專版精華區或者專版的搜尋,求得更精確命中的建議。

[問題]
只要在生活中有為法律行為,即有法律問題發生的可能性。加上普遍大眾皆認為,台灣目前的法治教育尚在萌芽階段(換句話說就是嚴重缺乏),面對法律問題,如果是大老闆等社經地位高的人,早已囑託公司法務甚至律師代為處理,但如果只是一介領固定薪水的上班族或是狂打工上01敗家的學生,面對於法律上的問題,能夠洽詢的對象也就更少了,自己的權利可能常常在「法盲」的狀況之下失權了。

[方法]
在Mobile01的會員背景結構上,充滿著各式各樣的人,有科技公司的總經理、卡車司機、作業員、設計師、律師、醫師與為數龐大的學生等,其中具備法律專業背景(不論是司法官、律師、法務、法律系學生等)亦常於各篇有關於法律問題探討的回覆中看到他們對於「法律問題」作「法學上的分析」,可以是學理的分析,也可以是對實務程序的說明,起碼這些回文多少告知了發文者自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提供了發問者如何面對法律問題的方法。

[預期收穫]
倘若設立了「法律問題」專版,網友有關於法律的問題得以集中在專版進行提問、討論、解答,也許這個專版是無法取代律師的角色與地位,但基本上至少提供了可被公評法律建議,間接的幫助版友維護自己的權利與義務Mobile01的版友對於在Mobile01獲取的資訊,將不只有科技上新見聞、情感與生活上的討論等,也可以利用專屬的法律問題專版滿足日常生活基本的法律疑難解答的需求。另外,透過法律問題討論與解答的過程,亦可以形成一種法治教育,對非法律專業背景的網友來說,提供了基本教育機會;對正在學習法律的學生來說,這裡的問題是活生生存在與現實中的考題,正是將所學應用於實際的機會,學生可以發現,實際上發生的案例並非課本上那樣單純且清晰;對於專業人士來說,這塊區域成為蒐集法律問題的來源,雖然當事人位於網路的另外一端,但是所提之問題仍是現實上發生的,且透過網路的即時性,可以窺看最立即的法律問題趨勢。

[結論]
在以上種種理由與期待之下,盼請 貴站得以審慎考量設立「法律問題」專版的政策是否具備可執行性。更期盼獲得各位01網友的迴響與指教。

謝謝各位




(*本文作者為大學法律系學生)
2008-04-03 12: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問題 專版



我很同意你

如果有此類專欄, 就不會有少數只懂皮毛的人

動輒以興訟嚇唬人

而其他網友的例子也可當借鏡




WTF BB來美國波士頓14年, 40多歲還只能住爛公寓, 撿便宜貨.這就是你卑微的人生. Ur papa must be so proud, jerk
mrdennisliu wrote:
向各位表達本人希望可以成立「法律問題」專版...

同學你好
你的提議也是不錯,不過不一定要等到01開版,各位才能分享

一般人只擅長於自己領域,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如果你想要分享專業的看法與見解,
就如同很多網友分享開箱文一樣,
都是可以積極主動的

只要有幫助到他人,相信你也會很開心

法律是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
因為太多人不了解或是誤解,所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或是因無知之下犯法還不自知

有時候上來分享案例,相信會有助於大家更了解這些,
可以先做,並非一定要開版


就像 烈焰赤子 大大,常常來熱心分享消防相關知識,
而01也沒有消防版,但是從他的分享中,很多網友都可因此獲得寶貴資訊


我先來分享一個
濫用網路輿論力量,女設計師網路泣訴獸醫院,最後登報道歉
這是我之前與版友的討論,不知道多少01版友有注意到

這個社會充斥著很多意識型態與價值觀,
但是法律是比較嚴謹的.....
有正確的法律素養,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
而不是濫用輿論或是網路資源


藍天拱月 wrote:
如果有此類專欄, 就不會有少數只懂皮毛的人
動輒以興訟嚇唬人

有法律素養的人,不會自己需要別人以法律提出主張,
因為自己必先尊重彼此的權益

希望自此,你可以了解不只皮毛,更加保護你自己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正式因為沒法律常識的人多, 所以這個版可以幫助釐清觀念

法律是保護人的,

但是卻被只知皮毛的人以興訟拿來恐嚇無知者, 就有失原意了

---------------------------------------------------------------------

你也托大了, 還教我法律?

嘴炮人人會打

不用特別quote我的話

你如果想要筆戰,請自便,恕不奉陪

但是,

請自己注意自己言詞

我不是那種只會喊到震天價響, 卻連告都不敢告的人

WTF BB來美國波士頓14年, 40多歲還只能住爛公寓, 撿便宜貨.這就是你卑微的人生. Ur papa must be so proud, jerk
藍天拱月 wrote:
我不是那種只會喊到震天價響, 卻連告都不敢告的人

藍天拱月 wrote:
但是卻被只知皮毛的人以興訟拿來恐嚇無知者

看著你的反應,兩相比較對照
真的滿有趣的

為何好好的討論區,就是要用這些言詞?
真是不了解每個人的態度與修養


藍天拱月 wrote:
你如果想要筆戰,請自便,恕不奉陪

我寫的東西,你覺得逼你有筆戰的衝動嗎?


藍天拱月 wrote:
但是卻被只知皮毛的人以興訟拿來恐嚇無知者, 就有失原意了

請先了解法律上恐嚇的定義,以免貽笑大方


藍天拱月 wrote:
嘴炮人人會打
不用特別quote我的話

你的態度真的不像在討論就是了.....
建議相關案例與法律常識多了解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樓上兩位很妙喔,法律版都還沒成立,就可以先吵起來,這樣要怎麼說服站方同意設立呢?

過去在討論法律問題時,也是會遇到見解不同或是曲解法律的人,有時候也免不了動了火氣,所幸最後都能克制下來,沒有變成互相攻訐的鬧劇。

個人是覺得沒有必要特別成立法律專區,只要在各個專版提出問題即可,因為大多數的問題都不會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例如買手機結果發現功能不完全、買電腦螢幕發現有瑕庛等等,往往都需要專家來幫忙解釋功能及瑕疵上面的問題,法律反而經常只是用到一些簡單而基本的概念。如果只設法律專區,説不定反而問題更少人來幫忙處理解決。


美食、旅遊、中職、日劇、電影、音樂
阿凱1711 wrote:
樓上兩位很妙喔,法律版都還沒成立,就可以先吵起來,這樣要怎麼說服站方同意設立呢?

其實沒有要說服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與邏輯,
有時候改變不了的

最多給予尊重,這就是這個社會比較欠缺的部份

如果真的有用心的看過我寫的一些東西,
應該不難發現我寫過一句話

沒有所謂的真相,只有詮釋的不同 尼采說的


阿凱1711 wrote:
過去在討論法律問題時,也是會遇到見解不同或是曲解法律的人,有時候也免不了動了火氣,所幸最後都能克制下來,沒有變成互相攻訐的鬧劇。


這需要修養與態度
討論可以針鋒相對,但是還是要就事論事


阿凱1711 wrote:
法律反而經常只是用到一些簡單而基本的概念。如果只設法律專區,説不定反而問題更少人來幫忙處理解決。

恩恩,我也這麼覺得,所以建議樓主,可以多分享自己所學之專業知識,
不見得一定要有專區才能分享囉~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mrdennisliu wrote:
各位好:多年來Mob...(恕刪)


支持
藍天大!
我只有一個看法,別跟四隻腳的比吠聲
人跟四隻腳比吠聲怎麼比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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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法律版
不如請教專業人士
到時真出問題
說是某某網友說或網站上說的
碰一鼻子灰
不被人笑掉大牙才怪

這跟常在網上問醫療問題是一樣的道理
生病了卻不去看醫生
卻在網上問該怎麼辦
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莫問前塵有愧,但求今生無悔
我也贊成
畢竟01上很多能人 強者....
可以幫助我們這些後輩...
社會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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