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徵求有律師可以提告他的嘛, 當初與中華黃頁簽訂網頁 網頁製作期那時候並不了 網域 擁有人重要性 , 所以都直接想說給中華黃頁當著註冊人就算了, 後來才知道歸屬於自己的公司有點重要, 然後 每年簽約時就已經要求是否可以還給我們中華黃頁的主管一直說不行, 問題這個東西明明是我公司的網域為何一直說不行, 等於費用我再繳然後時擁有權能是 中華黃頁 請問一下我該如何告他什麼罪? 我已經多次要求該還給我們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