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把受害者的人命大於司法正義嗎 小的有個盲點民主國家 你把它當PHI??再者 如果真要追究一開始便不是酒精的錯而是過敏原的錯很多時候我意識清醒不知道在做啥 反之對酒精不過敏的人 本質上意識是清醒的所以如果我是司法執策者想當然爾我只會加個條件 "有酗酒習慣對酒精過敏的千萬不能考駕照"追根就底亂源就是"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