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血來潮對了一下11-12月電信費帳單的發票號碼 發現中了肆獎 ,問題來了 電信公司已寄出中獎發票到舊地址(近期已搬家) 也跟郵局單位確認 早在一星期前2/14已被人簽收領取 我就直接找房東詢問 房東死不承認有領取掛號郵件,而郵局人員叫我直接調簽收單據看是何人簽收 只是以前在舊家租屋都會放一顆印章 如果有郵件都會請房東代領 那一顆印章搬走時沒帶走 ,這樣如果這張中獎發票郵件是被房東拿我的印章做簽收 這樣後續我要怎麼處理? 另外 發票單位我也做查證 那張中獎發票還沒有人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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