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21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目前在高雄長庚就診、服藥去年6月我弟在圖書館打完電腦後一時心生貪念偷了機車被當場報警處理帶回警局作了筆錄然後按指紋拍照(就是背後有身高表的那種)昨天收到不起訴處分書這代表我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