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來個有趣的話題,你們還記得自己當初的第一份薪水買了什麼呢?或拿去做了什麼呢?我拿去買了一支棒球棒,不是為了防身,只是單純喜歡打球,還好我當初沒去打棒球,不然陳金鋒可能就沒辦法去了,有圖有真相,說說你們的故事吧!誇張的是這球棒要一萬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