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俗稱「華盛頓公約」),中國可以無保留地以貓熊作為禮物,送到國內的任何動物園;但對外國的動物園就只能以「科學研究交換」的名義出租貓熊。以美國為例,每年租金超過100萬美元。
你覺得熊貓來好嗎??
我個人覺得
不要來.
100萬美元再加上養他的費用.
拿來給小朋友當營養午餐
不是很好嗎?
或者把錢捐給紙風車做公益演出也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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