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家在鄉下地方,說偏僻也不會! 算郊區吧家的外面是一條約8~10米道路,路邊都沒畫任何線本來住戶的車子都停在路對面靠水溝邊,水溝的另一邊是別人的地!現在他把水溝用水泥蓋起來,然後租給別人停車,現在如果照以前的停法,租出位的車就無法進出。現在出租車位的地主不準我們住戶停車在馬路邊~說會影響他的客人進出。口氣還很不好~現在導致原本停路邊的人現在很不爽! !請問這該如果檢舉? 如何處理?地主的地...應該是屬於農地!水溝是水利會還是?另外出租的車位....大約有10格! 這個國稅局會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