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聽我員工講的,他朋友10月失業,但人長得高帥,平常也有在健身,就跑去健身房當兼職的教練,因為沒勞健保,他還可以領失業救濟金,但其實他這個月可以領3萬多的鐘點費。
這讓我想到以前也有同學酒駕騎車,車禍領殘障手冊,也有很多政府的補助。
政府一直喊公托,但現在一堆保姆,托兒所,幼稚園是沒職照的老師,也沒這麼多合格教師?
很多單身的人收入比有結婚的人更高,繳更多的稅,但稅金也沒用在他需要的地方,他可能只是自身條件不符合主流的擇偶條件所以找不到對象,不是故意不婚。
之前看到新聞,有低收入戶生一堆小孩,也是領政府補助跟民間善心人事捐款,為何不避孕?
凡可憐之人不一定有可惡之處,但某些人真的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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