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強制死刑犯釘上十字架 社會治安會不會變好?

如果政府強制死刑犯釘上十字架 社會治安會不會變好?

耶穌時代,用釘十字架執行死刑是羅馬帝國只用在殖民身上.

在耶穌基督出生成長時的羅馬一帶,當代的律法,死刑犯是要被釘在十字架的,那當然是要依法被釘(除了耶穌基督是被冤枉,為世人犧牲;然而祂也復活了);至於各種不同地區或時代的死刑犯,各有不同的行刑方式,自然各有不同;若某區某時代的死刑犯,並無此種刑具和刑罰,自然不該被釘上

廢除死刑是撒旦的詭計,用來混淆慈悲和公義.凡犯法犯罪在律法上,以然嚴重到該判死刑者,自然都該讓他們被伏法制裁之;因其罪惡重大,以永遠與世隔絕.全人類救救主耶穌基督云:"律法一點一劃都不能廢掉,都要成全;都就算天地都廢掉,律法也不能廢掉"


作為刑具的十字架,曾流行使用於波斯帝國、大馬士革王國、猶大王國、以色列王國、迦太基和古羅馬等地,常用以處死叛逆者、異教徒、奴隸和沒有公民權的人。在當時的社會,這種死刑方式是一種忌諱。由於消耗的資源很大,一年通常只會處死數人,對象是極度重犯。西元337年,羅馬凱撒君士坦丁大帝下令禁用此刑具。現除了每年在菲律賓的復活節,願體驗耶穌被釘死的信徒還使用此刑具作為一種儀式。

凡有死刑犯一律都是沒有資格進入天堂的行星


神看人 不像人看人,人看得是外貌與行為, 神看的是內心。
撒母耳記上
16:7...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在 神的眼中"仇恨的"、"動怒的"、"懷怨的"與殺人的死刑犯都帶著一樣的"污穢"。

馬太福音
5: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5: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的五字〕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018-11-19 21:03 發佈

簡單回答你:不會。

絕大多數殺人者在殺人時心智都已經處於非理性狀態,既然非理性,根本不會考慮後果。
少數在理性情況下殺人的人,都會在事前做好自認為天衣無縫的準備,不認為自己會被抓到,因此也不會考慮後果。
唯一死刑會讓人警惕不敢犯罪
但是唯一死刑或死刑比例太高
會讓罪犯認為「反正我都要死了」而孤注一擲
連續犯下各種重罪 造成社會動盪
比如當年陳進興等人

再來死刑以釘十字架這種慘忍痛苦的方法執行
更是助長罪犯寧死不進監獄
或者在監者想盡辦法躲避執行
寧可越獄 暴亂等等 被射殺也在所不惜

所以網開一面是有必要的
就像古時候打仗 圍三缺一
讓士兵有活路逃跑 就能降低他們的士氣 減低損失
以人道的方式讓死刑犯與社會永久隔離
終究是達到了社會想要的目的
不能因為罪犯是野獸 行刑者也要成為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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