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看見一篇臉友分享的文章
是校園性別教育工作者所寫的
以家長的立場對於文章內容我抱持贊同與肯定的態度
但對於其中有關家長及社會對於同性戀學生的傷害部分
大家也可以說說自己的看法
以下是文章部分內容~
我的同志學生說:
這個小孩(其實他已經滿二十歲了),是跟我很親近的學生,在學校,也維持著某種公開同志身份的樣態,某次一起吃飯,我問他:「你那麼早就意識到自己是同志,成長過程會遭遇許多困難吧?」於是他就告訴了我下面這個故事,說事情結束後,他就不曾再提起,太傷痛了無法面對。雖然我早就知道24小時強制通報制度和本為保護兒少的刑法227有時會淪為不教而殺,但這件事太令我震驚。那時我跟他說,有一天準備好了,我希望你說,這件事太重要了,不管是在教育或法律層面。這次我問他,我想寫性別教育的重要性,能略提他的故事嗎?他說,我要自己寫。
然而他還是只能寫到這裡,他給了我下面的文章,說:「我寫不下去了。」我說好,就這樣吧,每個人都需要用自己的速度復原。
但我們更希望從一開始就不要有那個傷。肯定每個孩子的性別教育,真的不是那些充滿傷害性文字的文宣那樣,請,我幾乎是要紅著眼眶說這句話,不要再用這些可怕的言詞傷害這些孩子了,看不見只是因為我們缺乏辨識出這些苦難的能力而已。
我是一位男同志,現年20歲。我的家庭非常傳統,國二是我人生轉變最大、也是最黑暗的一年。那時候的我已經很清楚知道自己就是男同志,但學校不談、身邊的親朋好友也不了解,想當然耳,我就上網尋找各種訊息了。對於一個沒有受過性別教育的國二生來說,網路上的資訊都是新奇有趣的。沒多久我就在某同志聊天網站註冊了一個帳號,每天放學回家就是上去認識新的同志朋友。
其中有一位問我要不出來見個面,我爽快地答應了。那時我已經知道約出來見面可能會發生性關係,但沒有人告訴我性愛的過程以及法律上對於性愛的一些相關規範(像是與未成年人發生性愛關係是有刑責的),我當時對於性愛純粹只有好奇。那天,我們看完電影後,他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我意識到我們可能要發生性關係了,雖然猶豫,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仍說好。果然他帶我到附近一家摩鐵,剛進去沒多久,他就開始對我上下其手,我內心既好奇又恐懼,我好奇性愛到底是什麼,為何一些成人片裡面的人看起來似乎是愉悅的,那到底是什麼感覺?但又恐懼真的要讓這個才剛見面的陌生人進入我的身體嗎?但最後好奇心戰勝了恐懼。
隔天我將這個秘密透露給我當時最親密信任的老師,想多了解,也很想跟她分享複雜的心事,萬萬沒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由於教育部規定教師必須在知情的24小時內通報上級機關,還不到三個小時,我的爸爸跟外婆就被通知到了學校。
當時爸爸那銳利的眼神,現在回想起來,像是刀劍一樣直接砍殺在我身上,而我也是此時被迫出櫃的,外婆對這一切都不太了解,因此只是一直安撫爸爸。他們的世界裡沒有同志,就算有也「該留在陽光背後的陰影下」。我恐懼地回到班上,害怕晚上回家後需要面對的一切,只想著當時媽媽也有重度的憂鬱症,這件事情更不可以被她知道。
晚上開飯時,我永遠記得我爸對我的神情以及所說的話:「不要跟我們一起吃飯,撿角。」我完全心碎了,為了不要被媽媽發現,我趕緊逃回房間,將頭埋在枕頭裡無聲大哭。我明明沒有做錯事,為何我的人生會變成這樣?我第一次開始厭惡我的同志身份,覺得自己是社會的底層、骯髒的階層。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一直活在可怕的日子,彷彿陽光照射不進的深淵。先是醫院,接著是警察局,最後是法院。一般學生在倒數考試或是校外教學的日子,我則是倒數何時是開庭日。開庭的次數多到我已經記不起來,但我到現在都無法忘記,每次在法院等待時,爸爸那種足以殺死我的銳利眼神。而每次開庭,我都要再重新回想當時的場景與細節,太煎熬了,因為這段回憶早已經被定義為骯髒污穢,我卻被迫不斷地面對。也有嗜血的記者在我出庭之後,想要從我這裡挖出一些什麼題材好讓他們發揮。那種心力交瘁的感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被要求配合這一切。
國二學生的生活應該就是唸書和跟同儕玩樂吧?我的生活卻一夕變調。在多重的壓力下,當時我對於人生的感受只有絕望,好幾次有自殺的念頭。即使有一些人同情我,但當時社會對於同志的態度多數仍是非友善的。我偷偷把所有日常用品收在一個衣櫃抽屜裡,一直想是不是該離開這個家、是不是讓這個家蒙受了極大的污名、我也不配是他們的小孩了。這念頭一直揮之不去,有時晚上也會因為這件事情醒來而無法好好入睡。(完)
好
我又想起一些異性戀的社會新聞~
樹林火車站後口愛!「空虛」國中妹約10男激戰:有被需要的感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中少女小美(化名)因覺得家庭、同儕之間沒溫暖,便上網約炮,藉由嘿咻獲得被需要的感覺,被社工發現後立刻報警。
據《聯合報》報導,一名26歲詹姓男子4月26日透過LINE結識小美,並在5月6日約對方到樹林火車站碰面;在知道小美未成年的前提下,他還是忍不住性慾,直接拉著對方到車站後方的樹林,要求口愛得逞。
報導指出,社工表示,小美認為自己的生活沒有重心,爸爸、媽媽都不關心她,朋友也不愛她,身上沒有地方可以被人肯定,才會藉由找男生發生性關係的方式,得到被需要、被肯定的感覺。
檢警指出,小美並不願意對這些男網友提告,現在也由社工進行輔導;另外,根據小美的對話紀錄,也陸續約談10多名男網友,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偵辦,而詹男也坦承犯行,依法起訴。(完)
兩則事件看下來
各位心中有什麼感想呢?
國中生小美上網約砲
國中生小同志說穿了不也是上網約砲嗎
小美約砲被家長師長責罵管教是應該的
小同志約砲被家長師長責罵管教卻變成了異性戀對同性戀的迫害與傷害
異性戀找未成年者誘姦被法辦是應該是活該
同性戀老玻璃找未成年小玻璃誘姦卻沒事耶
這個社會對同性戀 對老玻璃真是友善
就連這位性別教育工作者對老玻璃誘姦未成年小玻璃所需負的法律責任隻字未提
好像同性戀的誘姦未成年是該被默默認可一般
整起事件起因是戀童癖的老玻璃吧
可是同性戀跟性別教育工作者怪父母 怪師長 怪社會 怪法律
就是不怪自己國二上網約砲
也不怪誘姦的老玻璃(忘了加這句)
還把自己塑造成異性戀主流社會下無辜的犧牲受害者
親愛的馬桶 wrote:
...(恕刪)...
兩則事件看下來
各位心中有什麼感想呢?
國中生小美上網約砲
國中生小同志說穿了不也是上網約砲嗎
小美約砲被家長師長責罵管教是應該的
小同志約砲被家長師長責罵管教卻變成了異性戀對同性戀的迫害與傷害
異性戀找未成年者誘姦被法辦是應該是活該
同性戀老玻璃找未成年小玻璃誘姦卻沒事耶
這個社會對同性戀 對老玻璃真是友善
就連這位性別教育工作者對老玻璃誘姦未成年小玻璃所需負的法律責任隻字未提
好像同性戀的誘姦未成年是該被默默認可一般
整起事件起因是戀童癖的老玻璃吧
可是同性戀跟性別教育工作者怪父母 怪師長 怪社會 怪法律
就是不怪自己國二上網約砲
還把自己塑造成異性戀主流社會下無辜的犧牲受害者
每一位,出於好奇,不管是 異性戀 同性戀 者
被 性 誘惑到的
未成年者
所受到的傷害
都是 你我 / 妳我 無法想像

同樣的
亞當與夏娃,出於好奇
被 那種蘋果 誘惑到
所受到的傷害
不是 你我 / 妳我 有辦法想像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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