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上司上摩鐵被逮 已婚男:在公司較有升遷機會

桃園市柯姓男子長期和妻子失合而「往外發展」,妻子懷疑他外遇,他反妻嗆「有本事來抓啊」,柯妻氣壞,去年9月找人跟蹤丈夫小客車,目睹丈夫載一名女子到摩鐵,等丈夫離開後進房間,發現浴室、床單有毛髮、體液等跡證,認為2人通姦,控告妨害家庭。

檢察官偵辦時,柯姓男子表示,女方是公司重要人物,和她交往「在公司較有發展機會」,當天是女方從國外趕回,在公司開完會後覺得疲累,才載她到摩鐵休息,並無「不正當行為」,女方也表示,當天真的是太累才請柯載她到摩鐵休息,2人「真的什麼都沒做」。

由於柯妻並非捉姦在床,所提交的毛髮和體液無法證明是在現場採集,也難以證明2人有性行為,檢方對2人不起訴。

柯妻再打民事求償官司,法官認為汽車旅館多半是情侶約會、休息、進行親密或其他隱私行為的場所,2人共赴摩鐵休息,顯非一般普通朋友關係,加上2人有多則互訴情意的簡訊,雖無直接證據證明通姦,但已逾越普通朋友間的社交分際,也超乎社會一般所能容忍有配偶者與其他異性間往來的程度,認定2人侵害柯妻配偶權,判連帶賠償柯妻20萬元。







直覺想到最強上班族島耕作




2018-10-21 20:13 發佈
gn00448694 wrote:
桃園市柯姓男子長期和...(恕刪)


道德應有分寸
為了工作出賣肉體
我做不到

我寧可餓死當乞丐
也絕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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