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看到一張掛號信的通知,是行政文書,心想不妙了~
上網一查,果真是一張2700闖紅燈的罰單.
車子是我的名字,但我很肯定是我阿爸開的車,因為那台車都是給他開.
我老公是叫我不要跟我爸講,我們去繳掉就好了,免得老人家心疼錢.
但我是擔心如果不提醒阿爸,我怕他以後不警惕出車禍怎麽辦.
不過我也不希望我爸會覺得我跟他説,是要找他要錢去繳罰單.
請問大家,如果是遇到這種情形,你們會選擇説還是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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