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如下:
我父親到萊x富買咖啡,因他之前有消費曾買過塑膠袋,第一次購買店員告知塑膠袋為1元。
事發這次也想購買塑膠袋,店員告知為2元,我父親先拿了2元給店員,錄像中清楚看到我父親笑笑的請教店員,為何之前有買過1元塑膠袋,這次是2元,此時女店員發怒:
「為何是1元,我們都賣2元,是誰!是誰!告訴我是哪個店員!」
態度相當差勁,我父親回:「我不知道是誰,我只是過路客,想說為何有1、2元的差別,隨口問問」
但女店員又更怒了:「是誰!我要處罰他,快說!快點!我是店長,我不賣你東西了!」咄咄逼人,把錢往我父親丟
此時我父親不耐煩說了口頭禪:「x你x雞x關我什麼事,你臉跟屎一樣我不想理你」
後面有排隊客人也說:「你這店員怎麼這樣」勸我父親算了。
離開後想說沒事了,但過沒幾天我父親收到通知到警局筆錄,店員提告公然侮辱。(應該是透過車牌找到身份)
筆錄完後,我們想說別把事情鬧大,如果能夠和解就好,我父親也想說跟他當面道歉包個紅包,於是告知警察,請店員到派出所,但他就是不出現,爾後我們想表達誠意,又請了民意代表去他店內溝通和解,但他也都不出面不回應,接著請萊x富總公司看要如何處理這事,但總公司說店員不肯罷休,堅持提告,最後總公司態度是這為店員個人行為,本公司與這件事做切割。
於是今日就到了聆訊室,女店員用楚楚可憐的態度,邊哭邊聆訊,然後把店內錄影畫面摘錄了只有我父親罵他的畫面,沒有前因,我父親提說,沒有前面錄影怎麼能當證據,但檢察官看起來也偏袒店員,說我父親說話是在浪費他時間。
最後我父親再問他要不要和解,店員說:「要和解?你有沒有去看網路和解是怎麼和解的」
(此話意思大概就是,要我們去看公然侮辱罵五字經的表定價格,我想是幾十萬那種吧)
這種情況是人都會發怒,所以我們決定要反告他。
但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神們
1.一開始的錄像裡,確實有錄到我父親說了五字經,但前因是店員用很激烈的態度激怒我父親,這部分法官可以跳過前因,而直接判我父親公然侮辱嗎?
2.我們為了保護自己怕上法庭不知如何說話,於是請律師寫了狀紙,但一拿到詢問室,檢察官就很不爽的問,拿律師狀來是什麼意思,導致整個詢問過程檢察官對我父親態度很差,這部分是我們做錯嗎?
3.事情會發生,是因我父親到萊x富消費,總公司卻說要切割,這是合理的嗎?萊x富都不用負責任嗎?
4.以這店員的態度,我想沒有大筆數目他是不會和解的,而我們只能當弱勢嗎?就上述過程,我們反告店員是有機會的嗎?
5.他手上有全程錄影的證據,他卻只截錄對他有利的部分,我們有辦法拿到全部證據,又或法官會因沒有前因而判證據不足嗎?我們怕他早就把前因都刪除了
我父親罵了五字經確實不對,所以從頭到尾我們都主動提和解,但對方就是那種無所謂,我要告翻你的態度,詢問過程本來哭哭啼啼結束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還說我從來沒遇過這麼不尊重人的人,真的不火都不行!!
希望耐心看完的大神們,能夠幫幫我們提供意見,不然遇到這種明明是小事卻要很煩惱的問題,真的很難睡得好,謝謝
2好3壞 wrote:
法律沒規定服務業一...(恕刪)
很少看到人覺得服務業低下,我目前只看過一個案例。
畢竟從事服務業的人這麼多,要是覺得服務業低下,那他大概要仇全臺灣一半以上的人口了。
反而我看過比較多劣質的店員,做服務業就把自己當神,客人都要看他的心情看他的臉色,不禮貌甚至沒有職業道德還理直氣壯。
任何一個職業都有它的職業素養與道德要做好,不光是服務業。好像有很多店員以為才領一點點錢,就可以不尊重自己的工作也不尊重他人,掛個"服務業店員"的頭銜就應該人人當作神一樣來拜。
這風氣對那些認真態度在工作的店員也不公平。
樓主的事情也很簡單,請店員調出完整的影片,否則斷章取義,就看有沒有偽證罪的問題。要還原事實,應該不用怕公佈完整影片,依法法官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因為你父親是被告,事實審判之下,的確有講髒話,在不特定多數人共同進出的地方稱之「公共場所」,符合公然的定義;
又「x你x雞x關我什麼事,你臉跟屎一樣」有損原告人格權無誤。
2.我們為了保護自己怕上法庭不知如何說話,於是請律師寫了狀紙,但一拿到詢問室,檢察官就很不爽的問,拿律師狀來是什麼意思,導致整個詢問過程檢察官對我父親態度很差,這部分是我們做錯嗎?
沒錯啊...這是你的的權力~
不過檢察官也沒錯就是了....
3.事情會發生,是因我父親到萊x富消費,總公司卻說要切割,這是合理的嗎?萊x富都不用負責任嗎?
是...
您認為萊XX要付什麼責任呢?
4.以這店員的態度,我想沒有大筆數目他是不會和解的,而我們只能當弱勢嗎?就上述過程,我們反告店員是有機會的嗎?
不合解,全部讓他判...
不可能幾十萬啦!方便告訴我,您準備反告什麼?(因為店員太奇邁,所以幹樵他有道理?)
5.他手上有全程錄影的證據,他卻只截錄對他有利的部分,我們有辦法拿到全部證據,又或法官會因沒有前因而判證據不足嗎?我們怕他早就把前因都刪除了
就算全部都呈上,我相信法律上也沒有「義憤污辱」這回事...
您可以花2000元諮詢費去問律師,把這篇給他看,問問他的意見。
你把官司打到底,會贏的豁然輪真的很小...
大概跟血小板一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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