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遺囑的財產

我舅舅去世,留下年老的媽媽(79歲),還留下一男(22歲)一女(25歲),而他們卻很少回來探望親人,電話關心也沒有,總是惡言相向,如今他爸爸有留下一些錢,有保險,有勞保,但病的來不及遺囑,如今他們兒女卻要拿了錢就走人,留下年邁的阿嬤,平常都沒在關心,如今都因為遺產回來,拿完就走,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幫我外婆去爭取舅舅留的一些錢嗎,當作阿嬤的養老費
2018-09-08 13: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遺囑 財產

zhiyangyang wrote:
我舅舅去世,留下年...(恕刪)


遺產繼承人

當繼承人有多位時,民法對繼承人有規定的順位及比例。根據民法,除了配偶以外,其繼承順位為: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二順位:父母親(不含配偶之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不含配偶之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不含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表示不論是何種順位的人繼承,配偶都能一同與該順位之人分配其遺產。

以上資料來源: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GArticle.aspx?id=ARTL000083512
第一千一百十五條(扶養義務人之順序)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現在他們都喜歡照法律走了......

你媽媽還有其他兄弟姊妹嗎? 他們是第一順位

你和你的兄弟姊妹還有那兩個舅舅生的表兄妹是第二順位

zhiyangyang wrote:
我舅舅去世,留下年...(恕刪)

可以去請教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哦.

以上參考.
妳舅舅既然有小孩,我記得遺產第一順位是他們沒錯(舅舅的母親是第二順位),除非妳能證明他們不孝,不然在沒有遺屬狀態下,也只能讓他們繼承.
謝謝你
街角的癡漢 wrote:



遺產繼承人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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