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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后對方已經提告,我需要再去提告嗎?

去年12月發生的機車車禍,車禍雙方都有受傷,但我方比較嚴重,責任交通事故研判表目前是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是行至無交通標示路口,未減速行駛。中間和對方調解一次,調解不成立,因為家里自己一個人上班還要帶兩個小孩上學,后來一直聯系對方都不接,加上沒有心力處理,另外強制險的部分,也自己去申請了,以為事情過去了。結果對方在最后一天去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我知道此事后已是二個月后,似乎錯過了6個月的刑事告訴。

想請問:

1.我3月有進行過調解,但調解不成立后沒有提告,現在還可以進行刑事提告嗎?

2.問警察局的人員,說對方有提出就行了,屆時在法院對法官說順便提告,這樣可以嗎?

3.如果只有對方提告,我沒有,對我會有什么影響?法官會判定我要賠付對方的部分,我方需要賠償的,法官會判嗎?



追加詢問
4.6個月的告訴有效期是具體怎麼算?我是12月21號車禍,那如果對方6月22號提出告訴,法院會受理嗎?
5.對方提吿後,我正常多久會收到法院傳票,因為目前已經兩個月了,我還沒收到。
6.我有沒有辦法查詢對方有沒有提告?是提告刑事還是民事?
以上麻煩各位,謝謝!
2018-09-02 18:25 發佈

qinying3184 wrote:
1.我3月有進行過調解,但調解不成立后沒有提告,現在還可以進行刑事提告嗎?
2.問警察局的人員,說對方有提出就行了,屆時在法院對法官說順便提告,這樣可以嗎?
3.如果只有對方提告,我沒有,對我會有什么影響?法官會判定我要賠付對方的部分,我方需要賠償的,法官會判嗎?



1.我3月有進行過調解,但調解不成立后沒有提告,現在還可以進行刑事提告嗎?

ans.:不行
過失傷害提告期限是知情後六個月內

你只剩下民事提告,兩年內可以提。


2.問警察局的人員,說對方有提出就行了,屆時在法院對法官說順便提告,這樣可以嗎?

ans.:不行
你已經超過法定可提告6個月期限


3.如果只有對方提告,我沒有,對我會有什么影響?法官會判定我要賠付對方的部分,我方需要賠償的,法官會判嗎?

ans.:
你本來比較贏面
現在變成比較輸面了。

本來對方過失比你大
在雙方都有車禍受傷且互告狀況下
肇責高者比較輸面

但是對方懂得提告
你不懂
所以
你的贏面將被打成輸面。

貓貓籠九 wrote:
1.我3月有進行過調...(恕刪)
謝謝!
qinying3184 wrote:
去年12月發生的機...(恕刪)
貓貓籠九 wrote: 3.如果只有對方提告,我沒有,對我會有什么影響?法官會判定我要賠付對方的部分,我方需要賠償的,法官會判嗎?


ans.:
你本來比較贏面
現在變成比較輸面了。


本來對方過失比你大
在雙方都有車禍受傷且互告狀況下
肇責高者比較輸面


但是對方懂得提告
你不懂
所以你的贏面將被打成輸面。

也不一定吧
如果不在乎揹個過失傷害
民事歸民事吧
只是要多付罰金而已

貓貓籠九 wrote:
本來對方過失比你大
在雙方都有車禍受傷且互告狀況下
肇責高者比較輸面

但是對方懂得提告
你不懂
所以
你的贏面將被打成輸面。...(恕刪)


上恕刪...因無異議

但...
責任目前是樓主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是行至無交通標示路口,未減速行駛。

責任不是樓主說了算
要多點證據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事故責任是拿到的事故研判表上寫的,因為當時身邊沒有家人幫忙處理,自己一個人忙工作,顧家,顧小孩,當時心好累,雖然我方受傷重,卻沒有深入去想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錯失了最好的時機。
THE-ONE wrote:



上恕刪...因...(恕刪)
台灣的法律
只要先提告的人
就贏面很大
qinying3184 wrote:

責任目前是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是行至無交通標示路口,未減速行駛。


去年12月發生的機...(恕刪)


你全錯

我在北宜..也是..對方是車 直接左輪

我是機車

對方全賠

102條 第二款 行經無號誌問口 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有超速嗎?

肇責有說嗎?

沒有..那你全錯

qinying3184 wrote:
去年12月發生的機...(恕刪)

刑事歸刑事,猜測頂多判易科罰金,罰個幾萬塊。

民事歸民事,賠償按照肇事比例賠償,或主張過失相抵。

比較圓滿的方法就是和解,一旦和解成立,刑事及民事訴訟都是不受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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