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個困擾已久的問題。
人,不能選擇出生在何種家庭,但能選擇如何走自己的人生路。
出生在一個父親是不良人的家庭,母親受不了這種家庭離婚了,但我血緣上是無論如何切割不掉,雖然我幾乎已經做到不和父方(含親戚)聯繫。
但為避免夜長夢多,這種不良人的家族,我是想有多遠閃多遠,想問看看是否在他尚未百年之後,先辦妥「事前」宣告拋棄繼承,免去事後再和那家族的紛紛擾擾。
不知這方面,有沒有哪位大神能提供解答?
糟糕真高招 wrote:
小弟有個困擾已久的問題。
人,不能選擇出生在何種家庭,但能選擇如何走自己的人生路。
出生在一個父親是不良人的家庭,母親受不了這種家庭離婚了,但我血緣上是無論如何切割不掉,雖然我幾乎已經做到不和父方(含親戚)聯繫。
但為避免夜長夢多,這種不良人的家族,我是想有多遠閃多遠,想問看看是否在他尚未百年之後,先辦妥「事前」宣告拋棄繼承,免去事後再和那家族的紛紛擾擾。
不知這方面,有沒有哪位大神能提供解答?
不用事前去宣告,
確定有債務嗎?
google 拋棄繼承 就知道了.
民法第1174條規定,可以做拋棄繼承的時間點在於「知道」自己需要繼承的時候起算「三個月內」內以書面向法院作聲請。並且要用書面通知因為自己拋棄繼承而有權繼承的人,也就是當自己做好拋棄繼承時,要用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人,告知對方自己已經做好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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