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非打卡時間工作 老闆應該給薪水

無意間看到這個新聞
小弟只是好奇
請問沒打卡的時間怎麼決定多少工時
難道說多少就多少嗎??

新聞

2018-07-28 4:47 發佈
這篇貼文應該要置頂吧!!

大叔我是專門貼給01的工作人員看的,
不要被凹了還跟老闆說謝謝!!

不要寵壞了慣老闆!!
讓我想到之前這串
護理師因手術逾最長工時 長庚免罰
雖然說狀況不盡相同

這樣判當然應該是正確,因為多出來的時間如何計算,本來就是"另一回事"。
反正不是我法官要煩惱,讓你自己去想辦法
最後結論我覺得認同,就是老闆們如果怕麻煩,將來就是要規定工作必須在打卡
時間內做完... 其實本來就應該是這樣。

像我的工作就是啊,說好是 22 點下班,結果是要求你 22 點到了
才能開始"收攤",等整個收拾完往往都超過 22:10 了。
這還是順利的情況,不順利的情況我就懶得講了...

像公立圖書館,譬如開放到 21 點,結果都是 20:45 就開始放音樂關燈
趕人了,看過台北高雄的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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