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標題詢問...
今年5月上班途中與一個屁孩....發生交通A2事故
初判表出來結果屁孩全責、我方無責
期間屁孩與屁孩家人,連一句關心、道歉都沒提
一直推脫「請找我們保險公司談」
後續我和屁孩保險公司談理賠,保險公司一直不願配合估車損時間(晚上沒空、假日沒空)
又說只要車行老闆拍照給他們就好了,然後一切配合他們做,卻又講「我看照片發現你車台沒有壞」
本來修車費用28xxx、硬生生砍到19xxx,還回嗆說...我的車賣掉也只不過15xxx,上法完您拿不到這個價
直到我嗆出我要去告「過失傷害」、申訴「金管會」,態度又轉變,說要就「車損」「傷害」一起談
現在問題來了,對方保險公司一直要我先出示單據,要我先把開價給他們,才評估
但我經過估車事件,我發現我對這間保險公司很沒信任了
請教一下各位,我該先攤出我的底限嗎,我一直覺得對方在看我的底牌,再來殺價
kfvz wrote:
有3聯單嗎?先🈸...(恕刪)
有報警、有受傷
handson326 wrote:
各地區公所有法律諮詢...(恕刪)
調解很浪費時間,因為照他們那個態度,我想彼此來都是浪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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