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高速公路,開始下大雨
前方的車就開警示燈
我老婆就說我為什麼不開
我就說為什麼要開
前方的車子全都開了
那我就說,交通規則有規定到嗎?
高公局或警廣有鼓勵這種作法嗎?
他說這樣後方的車才看的到你呀
我就說那如果真的發生了事故呢
沒人知道,因為大家都在開閃燈
而且變換車道時也會沒人看的清楚對方打的是方向燈還是閃燈
然後我老婆就一直盧說,你再不打警示燈
後方的車子就要撞到你了
而且全部的人都打了,你打會死哦
一直盧一直盧
害我真想唱兒歌三百首給她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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