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能亂停
汽車並排罰十萬
汽車違法臨停罰二萬
機車未停在機車格內,罰1萬
機車停在騎樓,或沒有停車格內,一律罰一萬
自行車未停放停車格,一律罰五千否則沒收報廢
已開發的先進國家,沒有人在亂停車
所有汽機車只在停車格內才能停車。
日本連腳踏車也是要去停車場停車。
台灣這點,真的要反省一下,
為什麼不上進?
為什麼不能邁入已開發國家?
而且很奇妙喔:
在台北市 → 嚴抓 → 是為了選票。
在其他縣市 → 放任 → 是為了選票。
有趣吧?

所以老實說,我是覺得樓主你的標準訂得太高了


以某幸福城市來講,只要這政府下決心抓「紅線違停」和「併排違停」,
我就起立鼓掌了


首先機車停車需全面收費
使用者付費很合理,但也要增加週轉率,
尤其是捷運站等⋯ 精華地段,有人把它當自家停車格一停好幾天或甚至好幾個月⋯這樣每天通勤的人永遠沒位子。
接著是燃料稅、牌照稅⋯ 最好隨油徵收比較公平、保險費、驗車⋯這些都要要求,
最後才是全面要求退出人行道。
看看這幾年台北最自傲的「鄰里巷道收費、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就知道沒有妥善規劃、一堆漏洞所造成的問題。
首先是停車累進計費、差別費率、限時停車位都沒實施,以至於精華地段你可能繞好幾圈還是沒車位,因為整條路費率一致,停在郵局門口一整天也是那個錢,當然沒有人願意開到300m外或是路外停車場去停。
最後大家只好黃線、紅線、併排都來⋯更別提停在所謂標線型人行道⋯ 台北的巷道還有個亂象是紅線、黃線、路口都被停了,反倒是收費格空著,鮮少見取締⋯ 最後變成乖乖停付費車格或停車場好像白痴一樣⋯
住家附近有條巷子長期被停滿車,多人連署要求畫車格納入收費⋯ 可是收到的函覆是該路段坡度與路寬不足不宜劃設停車格⋯ 然後繼續放任違停。
還有就是國外都會區其實不會分平假日都要收費的,當地居民憑居住證明可以定期抽限量的優惠居民停車月票,有抽到者付費購買月票後可以在下班後及假日停放,但上班日7:30am須開走⋯ 就算只是移到旁邊的格子也可以,就是不能連續停在同一格否則會開罰單,當然日間停車會依照表定費率收費。 這樣大家自然會去考慮是不是賣掉多餘的車以節省停車費用與麻煩。
台灣的安規與環保規定感覺好像是在懲罰願意投資換購新車的人,反倒是舊車隨便驗隨便過,平常隨便停在巷道內,有些還當倉庫塞滿雜物,一個月開沒幾次,機車更多這種情況⋯我有同事大學畢業當兵一年多、出國留學二年、當地又工作兩年⋯將近6年的時間⋯久到自己都忘記有台機車停在老家附近⋯直到有次被撞然後被警察通知⋯
這樣不僅大家很難找車位也間接增加環保、治安問題,也危害市容。
說台灣汽機車過多要減少的方式就是增加使用者付費、嚴抓違規⋯ 但以現在的社會風氣及選舉制度,這些官員大概出國考察只是應付式得拍幾張照片寫感言,回來繼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維持現狀⋯ 畢竟沒有「公僕、民代」敢跟選票過不去
ake999 wrote:
就是不能亂停
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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