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好奇的問題:假設某A參加機車筆試及路考考試,已經通過,主考官已簽名並確認可以去領駕照.某A正在監理所辦公大樓內等待領照時,某A接到家裡電話,緊急騎機車回家處理事情,卻在回家路上肇事.這種機車駕照考試已經通過,但尚未領到駕照的情況,如果某A在此空檔肇事算是 "無照" 駕駛嗎?
明方矩 wrote:我有一個好奇的問題:...(恕刪) 看行政處分作成沒?申請是否核準?未核準無行政處分算無照。另肇事責任和有無駕照無關。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二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明方矩 wrote:已經通過,主考官已簽名並確認可以去領駕照...(恕刪) 那張"駕照",只是一個形式有沒有資格"合法"騎車上路,是看有沒有考過,而不是有沒有拿到那張紙問題:如果駕照遺失,在申請補發(還沒拿到新證)的空檔期間被攔檢算無照駕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