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有受教育、服兵役的義務,某些人可能礙於個人發展或意願,無法服兵役,但國家也需要長期穩定的兵源,這兩者其實是有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我們只要效法羅馬帝國的公民兵辦法即可,又為了符合現今男女平等的主流價值觀,成年男女要成為公民必須服兵役,役期為兩年,體格無法順利勝任兵役者,可選擇三年替代役,退伍後辦理歸鄉始獲得公民權。
公民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報考公務員等資格,未服兵役者則為國民,受法律保障,但不俱有公民權。
有些年輕人可能事業起步,每秒幾十萬上下,正要全心發展,或是傑出運動選手需要深造,還有某些藝人正大紅大紫,豈能因服役而斷送前途,甚至某些人根本就不想服兵役,現在自由服役,一切都合法了,大家都能為自己的出路著想,不必思瑣兵役問題。
而且這也解決了外籍配偶的問題,比如節連理後,幾年後可歸化為國民,但要成為公民仍需服役,解決了外配投票權的問題。
如此一來,兵役意願問題解決、男女平權的問題解決,外籍配偶公民權問題解決,兵源役期穩定性解決、四角俱全,簡直找不到任何缺點。
我相信透過服役成為公民,這是所有人都能認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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