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是在台北市住了二十年的市井小民,之前大家常在討論的違停等種種的違規行為,我是有一點不一樣的見解。
《第一》
其他地區不討論,光看台北市新北市的道路規劃,你們難道不覺得很病態嗎?不管是大馬路或是小巷弄,嗎。地上滿滿的紅線;按照交通法規的定義,紅線是24小時禁止停靠,換言之,就是連路邊臨停讓乘客上下車也是禁止的。
試問,這樣的規定如果真的嚴格執行,是不是所有乘客要上下車,一定都得到合法的停車格或是停車場統一上下車,我就不信那些義正詞嚴的檢舉魔人,平常生活也都能夠恪守這樣的規範,這是第一點。
《第二》
那些宅配的貨車很機巴,上下貨為什麼不會乖乖的找停車位再來上下貨?
首先,我覺得宅配這個工作本身就是為了懶人設計的服務。雙北市某些社區已經夠擁擠了,你還要叫貨車司機沿著大街小巷挨家挨戶爬上爬下去收送貨,然後回過頭來靠北說貨車愛違停,不覺得很好笑嗎?
解決這樣的亂象唯一解就是,物件統一寄放在各地區的物流衛星站或是超商,讓收件人自己去領取,一來解決違停二來司機也不用那麼血汗。
《第三》
道路規劃
雙北市會塞車,有八成以上的原因可以歸咎在市區開發規劃上面。但是這個層面涉及的面向太廣了,就先一些表面的東西先聊聊,真的有興趣可以深度探討。
如果常常開車在三重蘆洲中永和地區的朋友一定會覺得怎麼路口那麼多紅綠燈,有時候巷子轉出來主幹道,綠燈走沒多久,又被一些小路口的紅綠燈堵住了。
沒錯,其實亂就亂在一些明明道路大小是巷弄等級的路口,硬是要規劃成一個紅綠燈的路口,造成可能短短一公里就有三到四個紅綠燈路口。在尖峰時段,巷子出來的車太多,堵在主幹道,等到主幹道變綠燈了,就全部塞成一團。
這個問題解決的辦法,應該是取消門牌為巷弄紅綠燈,並且延長中央分割島的長度,也就是說,巷弄出來的車輛如果想左轉,一定是接到主幹道後在下一個路口迴轉,這樣可以保持主道車流的穩定性。
很明顯的對照組,就是台北市中心的道路設計,很多人會覺得說,台北市怎麼一堆路口不能左轉迴轉之類。相較於新北市某些區域,台北市就是嚴格執行非重要路口禁止左轉迴轉(或是限定夜間時段開放),車流才會比較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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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的紅線,好像是柯p 的政策吧?
我是反過來看,如果只畫「黃線」,好像行不通?
如果有人臨停一下幾分鐘,也許巷子很小就會擋到別人哩。
我也曾在台北住過幾年,倒不覺得紅線有多到很誇張(不過是在柯p 之前)。
我是相信政府,會畫紅線應該都有他的必要性,譬如路口轉角。
儘量還是不要臨停吧,也為了自身安全。
其他有些就像樓上所說,人車太多,有時候還真的是無解...
所以說,非必要就不要自行開車,大概是這樣吧。
寄貨件的話,我也是習慣寄到超商或郵局自取。
無奈,目前"人類的科技還不夠先進"

讓人自取,只能使用專用的「超商自取」的寄件流程,而且包裹的尺寸重量
限制較嚴。
我有找到一個東西叫「 iPickup 智取站」,工研院開發的。
但尚未普及,我這邊有找到一個點(在郵局裡面),但我還沒實際玩過。
經你一提我倒想再去看看,因為上次去週末沒開,來寄一次看看

版上常討論的議題就有:
1. 賭場, 早就有專法開放了, 但就是沒有縣市敢讓它開.
可是實際上地下賭場一堆.
2. 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也是早有法規, 但沒有縣市敢貿然開放.
台灣的交通規則對於紅線與黃線都有很明確的規範,
可是長年以來, 紅線當黃線用, 黃線當白線用 已是"默契"
甚至紅線也有越來越趨向白線的趨勢.
車輛暴增, 道路狀況已經不是30~40年前, 而我們依然用30~40年前的管理思維,
交通當然好不起來.
歐美紐澳日在交通管理是疏導+重罰並進的,
例如
限時停車位,有錢也不讓你停,時間到一定要開走.
入城稅/塞車費, 狹小的市區古城,要嘛停在郊區大大眾運輸,要嘛就付昂貴的通行費.
(台灣到現在連高速公路全面收費,不給免費里程都不敢做)
還有累進收費,等於增加周轉率, 停半小時跟停半天費用差很多.
另外就是嚴抓違停, 停車費是要自己去繳的, 市區幾乎每條街都有 停車助理員拿著平板電腦在巡,
沒有付費買停車票, 超時, 限時停車位超時, 停在禁止停車區 都馬上拍照列印罰單.
哪像我們停車委外收費, 收費員只顧停車格內,
經常有那種整排格子沒人停, 中間有幾段黃線都被停滿的情況.
或是人躺在車上睡覺,滑手機,開單員經過直接跳過不開.
這樣形同變相處罰願意合法停車, 乖乖付費的人,
久了大家都覺得反正大家都隨便停,
警察來了頂多敲個窗戶要你離開...
那我幹嘛像白癡一樣停到停車場再走回來?!
版上一堆爭議的機車路權也是一樣.
40~50年前交通政策是抄美國那一套,
機車只是"暫時"的代步工具,遲早要消滅.
結果消滅了50年, 人口增長速度也沒當年高,
但機車數量仍然偏高.
主要問題除了大眾運輸不全外,
機車管理鬆散(幾乎不用牌照稅, 強制險低廉, 驗車鬆散政府全額補助驗排氣).
還有就是駕照太好考...
就算以現在機車只能行駛慢車道的標準,
路上一堆騎車含著剎車騎,腳不敢離地, 車速20km~30m/hr左搖右晃的三寶.
實在不是正常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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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Cheng wrote:
哪像我們停車委外收費, 收費員只顧停車格內,
經常有那種整排格子沒人停, 中間有幾段黃線都被停滿的情況.
或是人躺在車上睡覺,滑手機,開單員經過直接跳過不開.
這樣形同變相處罰願意合法停車, 乖乖付費的人,
久了大家都覺得反正大家都隨便停,
警察來了頂多敲個窗戶要你離開...
那我幹嘛像白癡一樣停到停車場再走回來?!...(恕刪)


我之前也有發文到車板,是某直轄市火車站前的停車亂象。
類似這情況,站前大馬路兩邊很長整排的機車停車格,都要收費。
結果看到很多人都隨便停騎樓人行道,停車格還很多空位。
就像你說的,收費員只顧停車格內,違規的他視而不見。
整個下來就等於是,在處罰我們守規矩停車的人


守規矩停車的人,等於是白癡

其實收費員整天在那邊繞,他可以順便報警來開單,不必警察自己出來巡。
當然直接賦予他們開違停罰單的權力,才是正解。
(應該說是訂定一個「程序」,因為檢舉違規一般人也都有權力)
然而,很簡單的事情卻不做?
開罰單也增加公庫收入,何樂不為?
怕收罰單,相對當然合法停車格的收入一定也更提高,何樂不為?
大概就是怕得罪民眾,不想跟選票過不去。
所以我也不會投票給她,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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