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3點找不到機車停車格,
但又不想在紅線違停,
剛好看到麥當勞停車場的機車格很空,
就把機車 (1台) 停在麥當勞的停車格裡。
停完後,同行友人進去買了1份雞塊和1杯飲料
後我們才離開。
早上8點,我返回麥當勞後又買了份蘋果派才騎車離開。
不知道我這樣有消費,但沒有待在店內用餐的情況下,將機車停在他們的停車格內的行為算不算佔用車位的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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