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日前收到妨害電腦使用案通知,從桃園去永康做完筆錄,原來是我家電腦中毒被駭客當跳板入侵永康一家公司的郵件伺服器發送郵件,現要開偵查庭,請問要如何應對才能證明是電腦中毒被駭的,有用RogueKiller掃毒並存檔,只是掃出來的病毒網路都查不太到名稱,怕檢察官不相信,出庭時要注意什麼呢?謝謝
對方是用什麼當證據說是你入侵的?既然有掃到病毒就....留下記錄說自己被當跳板對於網路犯罪毫不知情自於其他的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是犯罪者不然電腦被當跳板比比皆是不能指望每個人都有能力去防禦駭客入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