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中毒被告妨害電腦使用案

請教大家:日前收到妨害電腦使用案通知,從桃園去永康做完筆錄,原來是我家電腦中毒被駭客當跳板入侵永康一家公司的郵件伺服器發送郵件,現要開偵查庭,請問要如何應對才能證明是電腦中毒被駭的,有用RogueKiller掃毒並存檔,只是掃出來的病毒網路都查不太到名稱,怕檢察官不相信,出庭時要注意什麼呢?謝謝
2018-05-05 15:14 發佈
對方是用什麼當證據說是你入侵的?

既然有掃到病毒就....留下記錄說自己被當跳板

對於網路犯罪毫不知情

自於其他的

請對方提出相關證據

證明你是犯罪者

不然電腦被當跳板比比皆是

不能指望每個人都有能力去防禦駭客入侵吧
achsinzk wrote:
對方是用什麼當證據說...(恕刪)


是警察用IP,查到是中華電信分配給我家的

clean wrote:
請教大家:日前收到...(恕刪)


不用怕不是你做的就別亂說照實回答

有的檢察官有時候會強扣帽子~

你只要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別動搖亂回答

當查不出什麼米就會直接寄簽結書到你家

就醬
peterkitty wrote:
不用怕不是你做的就別...(恕刪)


謝謝大家回覆,今天去開偵查庭,檢察官問了一下問題,就說我是IP被盜,就結束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