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稿件在郵局算印刷品嗎?

想請問參賽投稿的信封裡含有下兩樣:

1. 報名表(表格內填有作者姓名電話住址等字樣)
2. 參賽作品(無姓名)影印稿件

這樣到底算不算印刷品呢???

我翻了翻法條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20112

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印製而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
須為印製供閱覽之文件

這符合第2點

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如註記各種文字符號,足以構成通信性質者,應按信函交寄。但下列
情形不在此限:
一、 收、寄件人之姓名、地址、郵遞區號、職業、交寄日期、電話號碼及寄件人郵局或
銀行之存款帳號與該寄件之日期文檔號碼(郵務營業規章第三十一條)

這似乎符合第1點

所以郵局人員應該給我用印刷品才對嗎?
2018-04-12 19:02 發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