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日期是履保日期吧!禮券履保跟使用期限原則上應該是二件不同的事才對,如果業者因為倒閉等原因不能履約,銀行負責賠,但是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不就是不得記載使用期限,所以過了履保日期,只要業者還在,仍然須就禮券內容提供商品/服務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