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機裡有很多對我而言非常珍貴的資料
不小心掉了被犯人撿走
打過去對方不接,最後被拔sim卡
對方還關定位,讓我找不到他的位置
重點,我想知道,如果我找到犯人(反正我有方法)
能否先私下和解,再告他?
我知道這樣不太好,但我真的很生氣,那裏面有多少回憶,但犯人不管我的感受硬要占為己有!
偏偏侵占遺失物'最多'才罰NT15000,哪能那麼便宜...難過和找犯人的過程,有多累阿!這樣就了事太不公平!
侵占遺失物是非告訴乃論吧,那應該是可行對吧?
還有,如果我先聯絡犯人,故意激怒犯人,再請犯人暫時保管我的手機。。。
這樣我之後向他要手機,他不還的話,是不是可以讓他的罪名升級成普通侵占罪?
再抱怨一下,掉手機報警沒用,真是爽了犯人耶
好多充滿負面情緒的文字,希望哪天我也能有。。。啥都能放下的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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