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幫丹麥的親戚處理貨物進出口,有許多問題不知道要問誰,希望有人能幫我解答
台灣公司(自己)簡稱A
中國公司(貨源)簡稱B
丹麥公司(親戚)簡稱C
首先A公司向B公司購買貨物,但貨物直接從B公司經由物流公司運送至C公司。
B公司開發票收據給A公司,A公司開發票給C公司。
問題1,以上流程是否可行?
問題2,貨物沒進口至台灣是否不用報進口關稅?
問題3,B公司將貨物進口到丹麥的進口關稅如何支付?由誰支付?
問題4,A公司支付貨款給B公司的方式?可否用支付寶?
問題5,跟中國交易有哪些當地政府政策限制或規定?
問題6,如果是C公司直接向B公司採購,是否會單純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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