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的時候,帶小朋友去逛市集。2個小朋友看到BB槍射氣球送娃娃的攤子。就吵著要玩。
本來我是不給他們玩的,因為1局1百塊,2個就200塊了。加上小朋友不會打。這2百塊注定要白白浪費掉。
這時攤子的小姐(姿色不錯)說小朋友十顆只要中八顆,加上有瞄準器跟爸爸可以幫忙。
我才花了2百塊,只打到了一隻預估價值在50塊以下的娃娃。但我還可以接受,畢竟老闆要租金,要員工也要成本。
昨天,又帶小朋友去逛花燈。又看到BB槍射氣球的攤子,他們又想玩。同樣也是有瞄準器跟爸爸幫忙。
不過這次要10顆氣球全破才有娃娃拿。當下我就不想給小朋友玩了,因為條件有點嚴苛。
後來老闆一直鼓吹,加上小朋友很想玩。就只好又花下去了。
第一次哥哥打完沒10顆全中,當下我就想停損了。畢竟10發BB彈只要有一發沒中,100塊就打水漂了。
這規則實在有難度,但基於公平起見。也幫忙妹妹玩一局。結果也是沒中10顆。沒娃娃可拿。
不到5分鐘,200塊就打水漂了。此時,我也想停損了。我可不想當盤子。
而老闆就一直鼓吹,"帶小朋友出來就是要開心呀~~,爸爸來幫妹妹打隻娃娃啦。"
當下我就想走,只是被老闆的話語纏住。又不甘白白損失200塊。也不想讓小朋友有失落感。
我就跟老闆建議說"這樣好了,我讓小朋友再玩一局。不管有沒有打中10顆。你讓妹妹選一隻娃娃就好"
(等於我用100塊跟老闆買一隻50塊以下的娃娃。)
老闆就一直講,說沒有客人這樣拗的啦~你這樣我沒法做生意。你自己下來玩,幫妹妹打一隻啦~
我就轉頭跟兒子說,你覺得再花100塊。你能10發全中嗎?兒子搖搖頭。
我再跟老闆說,300塊換你一隻娃娃。你還是有賺。如果你不願意,那我寧可花300塊去有保夾的娃娃機店,
玩夾娃娃機台。可以玩的更久,而且至少有娃娃拿。
當然老闆不願意,我也不勉強。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以後不會再讓小朋友去玩這種夜市遊戲了。
事後想想,我這種要求算奧客嗎?(如果換個立場,我是老闆。我會答應這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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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第一次玩射氣球,因為有容許失誤空間。
十顆只有中八顆就有娃娃。就是因為有容錯空間再加上有打到娃娃。
這才有了去花燈打第二次的機會。
我們第一次經過這攤時,小朋友吵著要玩。但我看到老闆貼著十顆全中。
才有奬品。當下我就拒絕了,因為有難度。
回程時再經過,小朋友又吵著想試看看。
我是抱著花個200塊一無所獲的態度去玩的。
當時人潮不少,但玩射氣球的人不多。遊客大概也知道這是個坑。
所以當小朋友玩2局後,老闆一直希望我再掏錢出來。
當下我也願意再掏錢出來消費,只是我也知道這加碼也是白花的。
我也是問兒子。10顆全中的遊戲你還會想玩嗎?兒子想了想說當然不要。
我才跟老闆協商,我是沒跟他吵。他不願意我們就走了。
只是事後我在想,如果當時老闆答應了。我等同多花了100塊買個娃娃。
再加上我又帶著2個小朋友。一個有了另外一個可能也會吵著要。
那老闆又有機會多賺一次。你有賺,我有得。皆大歡喜
甚至下回在夜市遇到射氣球遊戲。也許我們還會再消費。
我也沒說老闆的堅持不對。交易本來就是歡喜甘願的。
會跟老闆協商是因為。我可以接受你的成本壓力。你也是要賺錢的,
但我不願意白白當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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