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 新聞上 常看警察抓捕毒販 毒販拚了命的跑 衝 撞但是看留言 常說抓了又放抓了又放 罰則很輕 之類的如果 罰則真的很輕 為什麼毒販還是拚了老命跑 還會波及無辜路人 多加幾條傷害 公共危險 毀損之類的到底 毒販的刑責是什麼??!!有實例可以分享嗎?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以上均處罰未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