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

今年年初發生了一起車禍
我方騎乘機車在無需待轉的路口欲左轉
當時號誌是由紅轉綠的瞬間,對方開車線道號誌已轉紅燈
故初判表顯示
對方: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一般違規:紅燈超越停止線違規停等)

我方財損+體傷(左側軀幹多處擦挫傷)
對方財損

雙方皆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目前進行到和解階段 (好緊張阿~~~~)
故列了以下明細

醫療費用:
1.急診、門診診察費2986(診斷書+收據)
2.藥材購買320
3.雜費1800 (眼鏡、安全帽、衣物破損)

生活不便賠償:
1.就醫交通費800 (住家-醫院 4km/單程)
2.工作代步交通費 6000 (住家-公司 5.5km/單程,由事發隔天計算至對方保險前往車行看車日期)

減少勞動能力賠償:
1.所得額2500請假一日(日薪1000+全勤1500)

機車修理費22500 (對方理賠已同意此金額,附修車收據)

撫慰金35000 (精神與生活賠償) →→→ 這沒有標準依據好難阿

======== TOTAL : 71906 ========

因為我方保險業務員雖說會陪同前往,但她立場不太明確 怕她沒能幫忙爭取到合理賠償金額
目前我個人希望依明細湊成整數72000達成和解,若對方有砍金額 最低底線58000
請問72000-58000之間 這金額是合理範圍嗎?

因為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 , 也沒有頭緒處理
有請多方給予意見 謝謝




2018-01-30 12: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理賠
沒有合不合理,只有接不接受的問題。


若對方認為撫慰金35000這個是什麼鬼?
若對方只認有單據的金額,
精神賠償這種憑空想像的只願意付5000,那跟你的35000落差很大你要不要接受?

當然,若你覺得肇事責任比例,對方要負較大責任....
那你可以把賠償總金額拉高,再讓對方慢慢砍...
但有時金額拉太高,會讓對方覺得你是在敲詐,所以就不和解,直接法院見....
那你也可以提出,因對方未遵守燈光號誌闖紅燈,是肇事主因,要負完全責任,
對方開車線道的號誌已轉紅燈,
所以有可能是闖越紅燈肇事,造成你的機車及人員傷亡...
你可以 刑事(故意或過失) +民事(機車財損)一併提告,來逼迫對方接受你提出的和解賠償金額...
不然上法院又是一件漫長的事~~



所以若你覺得不能接受....
那就向當地 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或法院見....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問問看裡陪窗口
marukoQQ wrote:
今年年初發生了一起...(恕刪)
有第三責任險不就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嗎?

除非賠償金額超過你的保險金額


如果保險公司要你自己處理,那麼保險到期之後,換一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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