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阿公可能是住附近,可能是他兒子跟女兒來就直接去跟我女友說她騎太快!但當下我女友撞到後腦勺一個8公分的撕裂傷跟右骨盆閉鎖性骨折與頭部損傷~當下也沒人去幫我女友去止血,她還自己免強從包包拿衛生紙起來止血!警察未到前,他兒子就把他爸的機車牽起來破壞現場(圖3)!

當下我女友還一直擔心阿公身體狀況如何~完全忘記她後腦勺正在流血中!我去到現場看到我女友躺在地上車子還壓著她的腳,外套與地上沾滿他的血!還一直擔心阿公是否有怎樣~讓我真的很心痛~明明自己眼眶泛著淚水忍著痛,卻還一直擔心阿公的狀況!
小弟想詢問一下這路權的肇事責任屬於哪一方的責任比較重大?(1圖)(紫色為女友,咖啡為阿公)

然而(圖2)是因為我女友看到阿公要轉彎的時候,緊急煞車而已經來不及去撞到阿公的車尾巴,導致機車噴到內線車道 。

PS.阿公當下是未戴安全帽,只帶一頂帽子,但還好沒去傷到頭部,阿公有可能去撞到導致驚嚇與手腳小擦傷!
(因目前阿公那邊也沒跟我們聯絡,明天會找時間打電話去關心)
1/27我會去事故現場附近查看一下有沒有監視器或是PO臉書尋找早上是否有經過此路段的車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