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入侵民宅罪

大家好:刑法第306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會有刑責
假如某甲不是該社區住戶沒有進該入社區大門,只有在門口徘徊經過,但是門口
土地為社區所有,這樣算是入侵民宅嗎?因為有經過附連圍繞之土地。
2018-01-13 18: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民宅罪
社區開放公共空間不算民宅喔

你看板橋一堆豪宅被拆大門,不是沒有原因的

誰高興就可在那邊吃便當,你也管不著

可是如果有附連土地的話,因為法條上面有包含土地,這又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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