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五甲寶雅購物不愉快經驗!!(被當成賊,內容有點長)

我跟姐姐在2/28日去寶雅五甲店購物,因姐姐工作關係是住宿舍,班別是輪三班,有時大夜班下班,要睡覺房間太亮了
,有裝窗簾但還是會透光,所以她決定要買個眼罩,所以我就跟她去買,因為是要戴在臉上,所以,姐姐就拆開兩種眼罩做
比較,那外包裝沒有封膠,是用夾鏈袋包裝,姐姐是想比較材質,這樣子戴在臉上較舒服,然後選完之後,我跟姐姐就再選購其它的東西,我那時覺得有一位先生,一直跟著我們,但距離大概離50公尺,我們走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但我那時認為只是自己多慮了,跟姐姐到一樓結完帳步出門口,剛才哪位先生馬上趨步向前,拿出識別證說我是寶雅保全人員,我們剛在監視器看到,這位小姐(我姐姐)在眼罩區拆開商品(眼罩),我們門市小姐隨即點貨,發現各少了一個,請跟我來
做說明,哪時姐姐就說另外一個眼罩內容物本來就只有一個,但那位保全人員口中一直說就是各少了一個,請我們到二樓的房間,我回問他說,你們電腦查不就可以知道內容物數量嗎,他回答說,內容物確定是每個包裝有二個,而且門市小姐有隨即點貨,然後請一位門市小姐在哪監視我們,他們的態度根本就是認定我們兩姐妹是"賊",一直說就是各少了一
個,然後我跟姐姐又沒帶手機,不能將整個內容錄下來,隨即保全人員離開,我想他是去看監視器畫面,然後我跟姐姐在房間等了十幾分鐘,我的心情差到極點,氣憤難平快要爆炸,最後結果出爐,根本是他們搞烏龍,內容物確定是一個,我那時情緒爆發,大叫說你們這是什麼意思,服務業不是要以客為尊,雖然這是保全人員的職責所在,但是,給我的感覺是我我們不被尊重,自己內部電腦系統管理商品不佳,不知商品內容物為多少,跟我們說話的態度就一幅把我們當賊來看待的感覺,然後,知道自己搞烏龍,一直跟我們say sorry,還要給我們小禮物做補償,我那時拒不接受,只有那位保全人員一直道歉,其他相關像那位點貨的小姐或主管店長,都沒出來向我們道歉,只想草草拿個禮物,趕緊打發我們走,最後,我跟他說你們禮物我不拿,這家店我以後絕不會再來購物,但我心想少了我,他們也無所謂吧!!
2008-03-01 0:20 發佈
寫信去跟總店客訴吧...

這蒜是蠻嚴重的缺失~
再不確定東西是否短少的情況下留置你們質疑偷竊~
侵犯人身自由權
Handerson.my life~ http://blog.roodo.com/handerson/
這種經驗我也有 多年前在家X福結帳後被裡面的保全人員攔下 說要檢查我的東西和發票 而我看他一臉就把我當賊

最後當然也沒有查到什麼不法的 也沒有說抱歉就走掉了 遇到這種情形心裡真的是很多XXX
你有權利拒絕他的檢查。可以要求警察先到場再說。

另外,兩年前有個判例,
某賣場員工對消費者搜身案,地院審理後判決賣場應登報道歉壹日。

所以,如果你現在還是覺得不舒服,
那就上法院提告吧,罪名是「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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