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國 25年,在上海法國租界出生的人,國籍是法國人?還是中國人?還是雙重國籍?
lastnote wrote:
香港人不分港九新界...(恕刪)
現在google有這麼難嗎?
英國國籍法與香港
根據英格蘭法律普通法,公民身份是可以天生賦予的,這是因為理論上,在英國領土出生者,生而得到英國君主的庇蔭,對君主產生「恩義的感激之情」(debt of gratitude),從而對其建立起「自然而生的忠誠」(natural allegiance)。而根據屬地主義(jus soli),在英國領土(包括自治領或直轄殖民地)出生的人,都會被視作英國出生的人。因此,隨著英國領土的擴張,英籍人士已不限於指生於英國本土的人,而是生於整個大英帝國以內的人。反之,原居於大英帝國領土的人(出生時當地還不屬於英國治理)卻沒有歸化入籍的途徑,而有關問題一直到1844年、1847年和1870年的《入籍法令》通過後才得以解決。
由此觀之,凡自1842年起於香港出生者都是英國臣民。當然,這裡指的香港是就英國實際管治範圍而論,例如英國在1898年租借新界以前,凡在當地租借前出生者,都不具備生而成為英國臣民的資格。
自《1847年外國人入籍法令》生效以後,原先只適用於英國本土的《1844年入籍法令》,其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的英國領土及殖民地。另外,1847年的法令除了使入籍英國可行外,同時又通過容許外籍女性透過與英國臣民結婚,從而取得英國臣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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