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在PTT歐兔版(AllTogether)相識後相約出遊,在MTV看電影時,男討抱、女答應,但強調「手不能亂來」,結果男生還是用手「勇闖禁區」。事後女子提告強制猥褻,檢察官兩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蘋果報導,兩人2015年10月初於PTT歐兔版相識,當天就相約出遊,先是前往陽明山踏青,下午再到「U2電影院」看電影。女子指控,對方以空調太冷為由靠近她取暖,她基於禮貌沒有表示反對,不料對方竟得寸進尺,手腳並用讓她無法動彈,再用手指隔著褲子摸她私密處。
男子則辯稱,對方答應讓他抱,僅要求手不要亂動,之後2人仍有說有笑,他誤以為對方不排斥,就將手慢慢滑到對方下體撫摸,當女子表示會痛後就立即停止。
女子提出強制猥褻告訴,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女子不服提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後,檢察官仍認為蕭男未違背女子意願,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這則新聞被網友貼回PTT,有網友表示「會不會被判刑是一回事,被告HEN麻煩。各位男森在和女森約會愛撫打砲前,請先準備好行房記錄器,同時也要把聊天記錄留好。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另有網友說:「不夠帥 結案」、「人帥真愛,人醜欠告」。
PTT版友MTV約會 他「闖禁區」被吉 網友神評論
阿咧 ~ 不是說不可以動手,卻被不起訴
因為沒有違反女方意願,這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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