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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擦撞 和解金額太高

前陣子發生了小擦撞,但當下並沒有馬上覺得是我的問題(是有聽到好像有聲音!?)所以停在路邊一會,但發現小黃跟機車都下車講了,想說應該是他們擦撞不甘我的事情,所以就離開了。
回家後發現我的汽車有刮傷,想說機車是年輕人我也想說應該沒錢可以賠,所以就算了。
結果警察通知要去做筆錄,去了後得知自己有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完全無法接受。
接下來就是和解跟賠償部分,機車是在我跟小黃中間,我們三台車都小輕微小刮傷。
機車車主只有腳扭傷,機車外觀幾乎沒異狀,就是小刮傷。且警方那邊跟我們說其實當下沒什麼大礙,機車車主也沒搭救護車。
機車車主竟然跟我們索取$10000的維修費。
醫藥費另外計算(但跟我們說她其實沒有像上面說的那麼輕微,其實很嚴重什麼的)
我們是很願意理賠,小黃開了價錢我們也立刻接受要和解。
不是不願意而是價錢太離譜,機車車主說有維修收據,但機車車主的另一個代表回應說我們沒給錢無法修理
所以想請問若對方賠償金額有收據,但價錢離譜。
我們能主張什麼樣的權益嗎?
2018-01-02 23:49 發佈

amor28in wrote:
機車是在我跟小黃中間,我們三台車都小輕微小刮傷。...(恕刪)


你是後車吧
是的話
全責

發生事故
不要一直用我以為當藉口
我是最前面的 所以才沒驚覺自己需要留下
但我也了解法律並不是會因為我以為所以無罪
只是覺得和解金額對方開太高了
不知道能有怎麼樣的方式或權利可以主張調解金額
Tainaner wrote:
你是後車吧是的話全...(恕刪)
這種賠償的事情本來就是民事,
如果賠償談不冗,
你不怕對方鬧的話,
就先拖著囉!!
反正對方受不了就去告,
判決也不一定會賠那樣多。

不過建議可以先申請調解,
區公所可以申請,
談不出結果是其次,
至少要有協調的紀錄,
不然上法院會被認為擺爛,
對最後判決很不利,
反正一個字就是拖。
好的了解,希望能調解成功。
彼此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金額,謝謝您。

7rabbit7 wrote:
這種賠償的事情本來...(恕刪)
你是最前面那台,我怎麼覺得是你要跟後面兩台要求賠償才對?
我建議樓主先去估價機車受損在跟後兩台車要求賠償吧
中間的機車不應該找你賠償應該找他後面的
而你是找中間車主賠償

可以看看小黃有無行車記錄器
可能因為我違規內線右轉,當時也沒留在現場,之後發現刮傷也沒去警局備案。所以警察說我們需要跟其他兩位和解。

橘:D wrote:
你是最前面那台,我...(恕刪)
無言.....
所以其實...機車跟計乘車都要跟樓主求償?
amor28in wrote:
可能因為我違規內線右轉,當時也沒留在現場,之後發現刮傷也沒去警局備案。所以警察說我們需要跟其他兩位和解。

amor28in wrote:
可能因為我違規內線...(恕刪)


原來是三寶之一

你應該慶幸當時沒出什麼事

如果有

就不是只這樣而已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結果警察通知要去做筆錄,去了後得知自己有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完全無法接受。
-->自己違規右轉然後車禍梅等警察來就離開了 這不就是肇事逃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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