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西我不知道誰做的,它是拿來騙人的,讓人以為自己真的是國家的主人。
酒駕要鞭刑。過關的那天我就斷定政府不敢做了,結果呢。
改時區,勞民傷財,過了也不會成立。
找個勇士提案好了,要追究慰安婦的正義。一定過關,但政府還是會找一堆理由說目前不適當。
醒了嗎?就算提案過了,政府還是會找理由打回票,它們喜歡的東西才會納入討論(例如追228還是黨產什麼的...)
兩方人馬廝殺個老半天根本什麼都沒做成,又是內耗空轉。
然後政府可以挑他想做的事,因為"我只是尊重民意"
所以我說這東西真的是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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