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寶應該從重嚴處

國道大家速度都很快,不像市區可能只是小擦撞,要是遇到逆向,或錯過想倒車下交流道這種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
應該要從重處罰才是,車子等同犯罪工具,
有時法律很奇怪,今天小王下載一個盜版的東西可能會賠到哭出來
反而生活中很多會嚴重造成你我生命安全的,就是罰你幾千塊了事..
2017-12-02 15: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三寶

街角的癡漢 wrote:
國道大家速度都很快...(恕刪)


台灣
人命值錢嗎?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死人不用人權
瘦虫弱精 wrote:
台灣人命值錢嗎?...(恕刪)
街角的癡漢 wrote:
國道大家速度都很快,...(恕刪)

最近什麼片好看
街角的癡漢 wrote:
國道大家速度都很快,...(恕刪)


美玲也上高速公路
誰是小王?

很嚴重 叫未遂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三寶但技術比拓海、文太好??
街角的癡漢 wrote:
國道大家速度都很快,...(恕刪)

通姦算重罪嗎
這就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地方
該罰的不罰
光罰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還罰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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