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lin0528 wrote:請問一下,侵權行為...(恕刪) 個人看法184~191之3之侵權行為時效依197 知有損害賠償義務人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187時效自然同上187第三項是前二項之例外狀況,但前提必須是未成年人之侵權行為,只不過法定代理人已盡監督義務而不負第二項之責罷了187第三項既以未成年侵權行為為前提,自然亦受上述時效限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