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該檢舉嗎?

這樣該檢舉嗎?

這樣該檢舉嗎?


在台北市的巷弄中

紅線違規停車

還整個停到人行道上

大剌剌的亂停賓士

這該檢舉嗎??
2017-10-18 12:48 發佈
輪子在人行道上車主就不能用等紅燈來當申訴理由

檢舉下方的備註欄內請員警用第55條第三款“違規臨時停車”($300)來製單
不要用56條違規停車($600)

因為55條只需要單方向車牌(前 or 後)既可開單
而56條則需要前+後+駕駛位無人、現在幾乎都貼很黑很難拍到駕駛座是否無人

但圖中地上有些許白線、又好像有塗掉的痕跡、是真違規還是像 前某縣市的停車格一半在人行道上?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那邊都紅線耶 沒有停車格
zite ey wrote:
在台北市的巷弄中紅...(恕刪)

zite ey wrote:
那邊都紅線耶 沒有停車格

就紅線停車啊

前面拍一下

後面拍一下

靠近窗戶拍一下確定裡面是沒有人的

這樣停車太誇張了

機車道也被它堵住了
有時候看到違停
如果是雙B等級的真的會直接檢舉
反正有錢人嫌錢太多就幫他消化一下

RMIT.E.E. wrote:
而56條則需要前+後+駕駛位無人、現在幾乎都貼很黑很難拍到駕駛座是否無人

我有個疑問
紅線不是禁停嗎?為什麼車上有人就可以臨停?
那大家都車上等人就好啦,紅線=白線
宣導一下

紅線-禁止停車(停車和臨時停車都不行,停在線內或線外都是違停)
黃線-可臨時停車(不能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停在線內或線外都比照辦理)
白線-可以停車和臨時停車(但注意要緊靠路邊,車側離線超過30公分,就變成違停)

何謂「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三大要件,1、車上有人 2 、車子未熄火 3、停車不得超過三分鐘
只要有一項不具備,就變成「停車」,而不再是「臨時停車」
照片記得打上日期、免得被開單員警挑毛病退件

推薦一個好用的 App ,試用過幾個打日期的app後覺得這個最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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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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