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32歲女老師已婚,並有一個女兒,但她對這名12歲的小六男學生有好感,多次對他顯露愛意,像是用通訊軟體說「我愛你」,還附上愛心符號,甚至傳半裸照片「色誘」,並以「買餃子給你吃」的理由約男學生出來,2人在車上發生了性關係。
之後2人食髓知味,多次在車上、教室做愛,直到男學生家長發現手機上女老師的半裸照,才東窗事發,男學生的家長也向警方報案。
雖然女老師堅稱「兩情相悅」,但校方仍將她解聘,由於韓國法律規定,和未滿13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即使未成年人是自願的,也是違法行為,女老師於是被警方逮捕,仍待進一步調查。
韓國都有了,台灣還是沒有,唉
